(文:楊宗祐碩士論文《邵氏象數易學研究》頁91)
學者羅桂成指出:「龜卜之興起,最可信之文獻記載,則以殷墟甲骨證之,龜卜始自殷商,已成定論1。」而尚秉和其解釋為:「『卜,灼龜也;筮,揲蓍也。』龜卜之法自唐以後即不見於記載,蓋亡已久矣。揲蓍之占,春秋太史所掌,雖亦失傳,賴左氏內外傳所紀十餘事,義法粗具,後之人猶得窺見端緒,傳述不絕也。…蓋《易》之用代有闡明,而其別有三:伏羲以來察象,周用辭而兼重象,至西漢乃推本辭象而益以五行,五行明而筮道乃大備矣。是以漢之焦、京,魏晉之管、郭,唐之李淳風,宋之邵堯夫,其筮法之神奇有非春秋太史所能望見者,則以春秋太史局於辭象,後之人能兼用五行也2。」
《周易》繫辭曰:
是故,天生神物,聖人則之3。
所謂「神物」是什麼?神物就是指「龜、蓍草」兩種。在此,就解釋為以作易的聖人用來建立占筮的法則。「筮」的源流:來自於古代夏、商、周三代,而「卜」與「筮」是不盡相同。商朝:著重在「卜」,以龜殼灼裂痕跡來論其吉凶悔吝。周朝:著重在「筮」,用以五十根蓍草作為占卜之方法。
(一)、龜的簡介:
「龜」乃是載覆「天」與「地」之靈性。與生具來就有一個很特殊且自然的圖案。有三才、有天干、 有地支、 有節氣,自然而成,大哉靈矣。是為一種推演卦象之器具,古人用以論其吉凶悔吝。而羅桂成指出:「殷人用龜卜之原因,大抵因為龜是靈物,據三輔黃圖稱:『蒼龍、白虎、朱雀、玄武,天之四靈,以正四方。』又禮記禮運篇云:『麟鳳龜龍,謂之四靈。』龜是四靈之一,故殷人用之,另一個原因是基於他們相信『天圓地方』之關係,古人相信天圓地方之說,而龜背有圓甲,四腳方立,隱然具有天地之象,因而被視為『天生神物』,故殷商(公元前1751∼1122)以龜作為卜之工具,用以溝通人與天地鬼神,此乃自然之事也4。」
圖(3-7)龜殼背部 :(採自筆者《神機妙算掌乾坤》)
三才:
天、人、地。位於龜殼背部正中央的三個圖形。
十天干:
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、己、庚、辛、壬、癸。位於龜殼背部第二層的十個圖形。
二十四節氣:
立春、雨水、驚蟄、春分、清明、榖雨、立夏、小滿、芒種、夏至、小暑、大暑、立秋、處暑、白露、秋分、寒露、霜降、立冬、小雪、大雪、冬至、小寒、大寒。位於龜殼背部最外層,一邊十二個圖形,兩邊共有二十四個圖形。
圖(3-8)龜殼腹部 :(採自筆者《神機妙算掌乾坤》)
十二地支:
子、丑、寅、卯、辰、巳、午、未、申、酉、戌、亥。位於龜殼腹部,一邊六個圖形,兩邊共有十二個圖形。
「龜」象徵著∼吉祥。
「龜」象徵著∼長壽。
「龜」象徵著∼太極。
凡一物一太極。
(二)、蓍草的簡介:
出產地中國河南省。古人用蓍草算卦,稱為「衍算」,亦即「演算」,是為一種推演卦象之器具,用以論其吉凶悔吝。《周易》繫辭曰:大衍之數五十,其用四十有九。分而為二,以象兩。掛一,以象三。揲之以四,以象四時。歸奇餘扐,以象閏,五歲再閏,故再扐而後掛。
圖(3-9)蓍草 :(採自:筆者自攝•出產地中國河南省)
1羅桂成:《唐宋陰陽五行論集》(台北:文原書局,1998年3月再版),頁91。
2尚秉和:《周易古筮考通解》(山西:山西古籍出版社1994年10月第1版),頁4。
3朱熹:《周易本義•珍藏本》(台北:武陵出版1995年7月),頁293
4羅桂成:《唐宋陰陽五行論集》(台北:文原書局,1998年3月再版),頁94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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